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捷,蒋宇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黔0621民初6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捷:本院受理蒋宇与吴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0621民初63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程序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0上午9时在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二楼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