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厅,罗凯,骆少安,鲁应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凯:本院受理上诉人杨厅与骆少安、鲁应军及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你作为本案被上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