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昌子,秦军锋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陇南市礼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秦军锋:本院受理原告马昌子诉被告秦军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礼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