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能勇,梁丽盈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04民初457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丽盈:本院审理的朱能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204民初45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梁丽盈向原告朱能勇偿还借款本金139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139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从2021年7月8日开始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时止)。案件受理费148元,公告费560元,合计70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梁丽盈负担并迳付原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