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蒋全斌, 广西飞乐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0325民初180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全斌:本院受理原告广西飞乐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桂0325民初18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6日9时0分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