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宇, 江苏邦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昆明派菲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302民初6114号 |
案由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昆明派菲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宇诉被告江苏邦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昆明派菲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云0302民初611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由被告江苏邦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郭宇下欠工资12184元。二、驳回原告郭宇对被告昆明派菲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江苏邦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