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润梅,王玉英,王文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云2502民初1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润梅、王玉英、王文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云2502民初13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你们归还贷款本金117646.94元,支付利息、罚息38326.84元,并享有抵押房屋的优先受偿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