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洁,李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云2502民初30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静:本院受理原告吴洁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云2502民初30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九点整(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未参加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