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庄树祝,陈娜萍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0582民初13466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内容
陈娜萍(公民身份号码3505241992某某某某3526):本院受理原告庄树祝与被告陈娜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582民初134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陈娜萍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庄树祝借款93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21年8月19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参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庄树祝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75元,由原告庄树祝负担50元,被告陈娜萍负担2125元。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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