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李凤林,黑厚景,高宏斌,张玲萍,丁杜屿, 楚雄力卡建材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云2301民初530号
案由
公司决议纠纷
公告人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人民法院
内容
高宏斌:本院受理丁杜屿与楚雄力卡建材有限公司、第三人:李凤林、黑厚景、高宏斌、张玲萍公司决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云2301民初53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4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