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余清元, 云南龙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301民初715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余清元:本院受理原告云南龙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301民初71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