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大关县寿山乡尤家河坝砂石厂,曾成荣,马武国,马永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武国、马永仙:本院受理大关县寿山乡尤家河坝砂石厂、曾成荣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