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老相,龙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923民初1237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龙刚:本院受理杨老相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3民初12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龙刚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杨老相劳务报酬12450元。二、被告龙刚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杨老相违约金162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6元,由被告龙刚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