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星威,李明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1103民初222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明辉:本院对原告何星威与被告李明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1103民初2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