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合肥建工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宣城恒瑞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建工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宣城恒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