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长文,范士奎,李永革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范士奎、李永革:本院受理原告丁长文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