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晓彤,于丽莉,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陈晓彤、于丽莉:原告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你们向原告支付信用卡本金278064.37元及利息、违约金等合计353762.71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你们承担。由于本院通过直接送达以及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通过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