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洪强, 沈阳新东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2民初1714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新东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洪强与沈阳新东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2民初17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第十一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