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明,任春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24民初299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任春林:本院受理原告李明与被告任春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24民初2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