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立军,吕萍,赵德春,徐萍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1民初5753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德春、徐萍:本院受理原告丁立军、吕萍诉你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1)辽0111民初5753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