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玉河,范仰龙, 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北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法院
内容
范仰龙:本院受理原告刘玉河与被告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北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范仰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审判庭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