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洪燕辉,苏志忠,洪青断,林图明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闽02民终1055号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洪青断、林图明:本院受理(2022)闽02民终1055号上诉人洪燕辉与被上诉人苏志忠、原审第三人洪青断、林图明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白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