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贻育, 厦门市七星通联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12民初404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贻育: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市七星通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贻育追偿权纠纷(2021)闽0212民初4043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陈贻育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厦门市七星通联科技有限公司偿还40035.98元及利息损失(自2018年2月5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