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陆红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桂0127民初2236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陆红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县支行与被告陆红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127民初22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县支行撤诉。案件受理费58元,财产保全费146元,公告费费260元,共464元,由原告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