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欧晓梅,苏开文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闽0881民初1104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人民法院
内容
欧晓梅: 本院已受理原告欧晓梅与被告苏开文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2)闽0881民初11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书、风险提示书、离婚损害赔偿告知书、诉讼须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新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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