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伯清,俞洪文,陈桥发,黄金荣,曹再兴, 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岩市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闽0802民初6405号,(2021)闽0802民初6406号,(2021)闽0802民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伯清诉被告福建省龙岩市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曹再兴、黄金荣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原告陈桥发诉被告福建省龙岩市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曹再兴、黄金荣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原告俞洪文诉被告福建省龙岩市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曹再兴、黄金荣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三个系列案[案号分别为:(2021)闽0802民初6405号、(2021)闽0802民初6406号、(2021)闽0802民初6409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叁份。黄金荣、曹再兴在三个系列案中分别提出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陈桥发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