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兰芳,阮文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0)闽0102民初7047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阮文煌:本院受理原告陈兰芳与被告阮文煌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704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请求内容如下:判令原、被告离婚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为本院(福建省福州市江滨西大道58号鼓楼法院审判大楼七楼)民一庭,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