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莉丽,邵福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邵福全:本院受理原告姚莉丽与被告邵福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