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厚勇,李伯坤,第三人-姜林芳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1)皖1226执3596号之二,皖(2018)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7037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李伯坤(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厚勇与被执行人李伯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26执359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该失信决定书要点:将被执行人李伯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皖1226执359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要点:查封被执行人李伯坤与案外人姜林芳共有的位于安徽省颍上县颍阳西路南侧人民医院西侧“紫金名苑”10#105/205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皖(2018)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7037号】,查封期限为三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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