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广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宁0106民初8412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广红: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诉你的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对本院于2021年12月15日作出的(2021)宁0106民初8412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一、请求撤销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宁0106民初8412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即驳回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其他诉讼请求,依法改判支持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违约金9606.22元(暂计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起产生的违约金支付至信用卡透支实际还清之日止;二、本案一审、二审的案件受理费用、公告费由被上诉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703办公室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