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薛明,雍雪梅,祁千钰,王玺瑞,薛力元,牟磊,宋斌, 兰州兴益尔商贸有限公司 ,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兴支行 ,鞍山乐雪(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1民初4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雍雪梅、薛力元、宋斌:本院受理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兴支行诉兰州兴益尔商贸有限公司、薛明、鞍山乐雪(集团)有限公司、雍雪梅、祁千钰、王玺瑞、薛力元、牟磊、宋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甘01民初40号民事裁定书及原告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2021)甘01民初40号民事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