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红雷,郑芳芳,李乐年,李鹏, 武乡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429民初89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鹏:本院受理原告武乡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红雷、郑芳芳、李乐年、李鹏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429民初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