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兰夫,高德长,边云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1002民初161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德长:本院受理原告马兰夫与被告高德长、边云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002民初16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高德长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马兰夫欠款本金47,000.00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马兰夫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七份,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