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余朋量,第三人-曹文楚,张财金,颜波, 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度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闽0206民初12330号 |
案由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厦门度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原告余朋量与被告厦门度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颜波、第三人曹文楚、张财金、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颜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其上诉请求为:撤销(2020)闽0206民初12330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上诉人颜波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