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何松松,陈立孟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内容
陈立孟:原告何松松与被告陈立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另行指定答辩期、举证期15日,定于2022年4月15日9时3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音西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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