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贺玉成,李桂芳,白建忠,李琳,王宗毅,殷红梅,贺建兴, 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塔信用社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甘0921民初2237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
内容
贺玉成、李桂芳:本院受理原告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塔信用社诉被告贺玉成、李桂芳、白建忠、李琳、王宗毅、殷红梅、贺建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921民初2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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