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武威毛针织厂, 甘肃省爱雅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威毛针织厂、甘肃省爱雅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