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翟鑫慧,翟伟,廖烜烜,郝建勇,李芝玲,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柳州市新猴王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桂0202民初3021号,(2021)桂0202执137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翟鑫慧:本院受理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与柳州市新猴王商贸有限公司、翟伟、廖烜烜、郝建勇、李芝玲、翟鑫慧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已向我院申请执行(2019)桂0202民初3021号民事判决书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桂0202执1378号案件的执行通知书(含风险提示)、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划拨存款、查封、拍卖财产)、司法拍卖辅助委托书、清空房屋公告、拍卖公告、执行公告、询价结果或评估报告、网络司法拍卖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