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亚丽,马俊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305民初1093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俊乾:本院受理(2021)桂0305民初10939号原告唐亚丽诉被告马俊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通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