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朋,邱明全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黔0527民初472号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人民法院
内容
邱明全:本院受理原告高朋诉被告邱明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27民初472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曲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