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四川省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安市美林双妮建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583民初3435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省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安市美林双妮建材经营部与被告四川省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闽0583民初343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四川省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南安市美林双妮建材经营部机械租金149638.27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3月19日起按年利率5.775%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