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勇,郑修俊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云2601民初49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修俊(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2022)云2601民初498号原告罗勇与被告郑修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第十七法庭(107室)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