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毛能,周金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金龙:本院受理原告毛能诉被告周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毛能要求你返还欠款42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