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仁青,陈锐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皖1125执188号,(2020)皖1125民初4376号 |
案由 |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锐: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仁青与被执行人陈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25执188号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履行定远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作出的(2020)皖1125民初437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对陈锐所有的车牌号为皖ARH654传祺牌汽车一辆予以评估、拍卖,并将以上述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责令你及时与本院联系。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