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茂灼,赵平,第三人-, 天津市程鹏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福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金森达资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14民初13346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茂灼、赵平、深圳金森达资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对天津市程鹏实业有限公司诉天津福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赵茂灼、赵平、第三人深圳金森达资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14民初13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