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彪, 柳州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桂0204民初6032号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彪:本院审理的柳州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204民初60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解除原告柳州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彪在2017年3月8日签订关于桂BR5902的轻型厢式货车的《车辆挂靠合同》;二、被告李彪协助原告柳州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到车辆登记主管部门办理关于桂BR5902的轻型厢式货车过户登记手续;三、驳回原告柳州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5元,公告费560元,合计67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柳州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负担58元,被告李彪负担617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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