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颜燕,曹国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103民初2066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国华:本院受理原告颜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03民初20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