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马强,薄海如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人民法院
内容
薄海如,本院受理马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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