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雷洋,雷明洪,张静,张雷,张翔,雷桂华,雷英华,雷玉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遗嘱继承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静、张雷、张翔:本院受理原告雷洋、雷明洪诉被告张静、张雷、张翔、雷桂华、雷英华、雷玉华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2年4月25日8:45时在本院四楼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