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青,范光虎,李菊良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范光虎:本院受理的林青诉范光虎、李菊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永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